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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2018年单独招生期间工作纪律及廉洁自律要求的通知
作者: 阅读: 日期:2018-04-02

各系(院、部)、机关各处室、院属各单位:

    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即将开始,按照“阳光招生、择优录取”的原则,为确保学院公开、公平、公正的完成招生录取工作,现就认真落实单独招生工作期间工作纪律及廉洁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单独招生考试是面向社会的国家级考试,关系社会公平正义,关系广大学子的切身利益,关系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关系学院建设发展的大局。全体教职工要充分认清单独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务必保持严肃、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做好单独招生期间的各项工作。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各业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作完成。根据《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分工,各小组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

    二、完善措施,周密组织

    各参与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谋划工作要细要实,按照单独招生工作相关要求,认真部署,把各项步骤和细节考虑周全,安排到位。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要有处置预案,要有具体负责人。

    三、严格纪律,强化责任

    要依法依规开展单独招生工作。依据教育部《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其他相关制度规定,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严禁违反规定开展招生工作,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直接或变相向生源学校支付与招生、宣传挂钩的费用,严禁违反标准列支高额宣传费用、从事有偿招生宣传活动,严禁承诺录取,严禁收受考生任何馈赠。严格落实保密规定,严肃考场纪律,坚决杜绝替考等考试舞弊行为。各业务主管部门要依据分工,明确职责,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全院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纪律观念、廉洁自律意识,积极营造阳光招生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监督,严肃追责

    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高校的纪检部门对本校招生的全程、全员负有监督责任”的要求,院纪委对我院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重点加强对各业务部门单独招生组织工作监督、监管的再监督,以及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学院纪委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邮箱,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根据分工,由招生就业处牵头组织各单位依据职责签订落实纪律和廉洁自律承诺书(一式三份,招生就业处留存1份,各单位留存1份,纪检监察室备案1份)。对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严肃查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各小组人员组成、工作实施方案、承诺书请于3月28日前报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朱叶

    联系电话:0371-6086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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