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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清明”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作者: 阅读: 日期:2018-04-02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8年清明将至,按照中央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的要求和省纪委相关要求,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学院纪委将在全院部署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清明期间风清气正。

    学院全体党员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省纪委“八个严禁”:一、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祭扫;二、严禁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三、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四、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五、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或组织隐秘聚会;六、严禁违规参加或组织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七、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八、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学院纪委将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严格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本人,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监督举报电话:0371-60868017

    举报电子邮箱:JYJWJCC@163.com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