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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假期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作者: 阅读: 日期:2024-04-0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清明假期将至,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崇廉尚俭校园氛围,树立文明节俭节日新风,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从严,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以坚守重要节点为抓手,把严的态度亮出来、严的标准立起来、严的纪律执行起来,着力破除特权思想和歪风陋习,大力倡导新时代文明节俭祭扫新风,把节日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加强文明殡葬祭祀管理相关规定落到实处,从严从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社风民风向上向善。

二、严于律己,做到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严守纪律规矩,坚决摒弃“小事小节论”,做好自我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坚决做到“七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等,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私车公养”,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等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费用;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以立碑、周年祭等名义攀比浪费、大操大办;严禁组织或参加迷信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或接受其安排的宴请、旅游等活动;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红色教育、工会活动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参与或组织各种形式的赌博;严禁酒后驾车。

三、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将畅通违纪违法行为举报渠道,坚持风腐同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让清廉之风更加充盈。

举报电话:0371-60868017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