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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被查,2人被处分……
作者: 阅读: 日期:2021-12-01

2021年11月30日,截至21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2人被查,2人被处分,10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审查调查

·湖北省委政法委原副巡视员汪宗兴接受审查调查

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北省委政法委原副巡视员汪宗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章莳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江西省纪委监委消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原二级巡视员章莳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江西省监委指定管辖,吉安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党纪政务处分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海潮被开除党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浙江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张海潮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经国家监委、浙江省监委指定管辖,金华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经查,张海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证据,企图掩盖违纪违法事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多次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靠企吃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纵容、默许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生活腐化堕落,搞权色交易。

张海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研究,国资委党委决定给予张海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浙江省金华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晓黎被开除党籍

据甘肃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审查调查的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刘晓黎严重违纪违法案,甘肃省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经查,刘晓黎身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丢弃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调查;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提供的旅游安排;无视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瞒报多处房产;经济上贪婪,借逢年过节之机,大肆收受礼品礼金,利令智昏,不顾公职人员身份,长期违规兼职取酬,并充当“工程掮客”,谋取钱款;公权私用,靠企吃企,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将管理国有企业的权力作为攫取私利的工具,视工程项目为待贾商品,论价出售,个人确定中标企业,大搞权钱交易,收受巨额贿赂。其行为严重败坏党员领导干部形象,严重损害国有企业利益,严重破坏甘肃电投系统政治生态。

刘晓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省监委委务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晓黎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调整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包括:

1. 湖北省粮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费仁平粮库监测建设项目串通投标案。

2. 陕西省粮食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吴新成受贿案。

3. 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银峰受贿案。

4. 云南省粮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海平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

5. 贵州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兰侠违规决策案。

6.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销计划部原部长董春平受贿、挪用公款案。

7. 原中储粮物流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王立强受贿案。

8. 山西省大同市地方储备粮管理中心原主任杨斌贪污、挪用公款案。

9. 黑龙江省宁安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刘国忠滥用职权案。

10. 广东省佛山市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刘日照贪污、受贿案。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